据伦巴第大区报纸《Il Giorno》10 月 6 日报道,蒙扎民事法院(Tribunale civile di Monza)近日判决,一名消费者在大型家电卖场签下的循环信用卡(carta revolving)合同无效。这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只对本案当事人有效,并不自动适用于其他人的合同。

案情并不复杂。这名布里安扎地区的消费者 2004 年在一家家电和电子产品商店买东西时,用同一套表格签了两份申请:一份是专门用于这次购物的分期贷款(finanziamento finalizzato),另一份是开通一条 1500 欧元的循环信用额度,凭卡使用。法官认为,两份合同性质不同:前者按约定的分期计划还款;后者是一条独立、无固定期限的信用额度,不仅能在这家合作商户用,还能拿去别处消费、在自动取款机取现,属于一项独立的信贷产品。
问题出在签约地点和经手人。判决指出,循环信用额度的申请是在卖场里签的,由店员收集申请资料并转交金融公司;而这家卖场并未登记在法定的金融中介名册上。法院据此认定该合同无效,消费者只需归还实际借到的款项,利息按法定利率计算,而不是合同约定的利率。
需要看清这份判决的边界:报道未说明金融公司是否上诉,一审结论可能在上级法院被改变;它也不意味着所有在商店里办理的分期或信用卡合同都无效,结论取决于每份合同是怎么签、由谁经手的。不少华人家庭买家电、手机时会在店里顺手办分期或信用卡,签字前最好分清哪份是这次购物的分期、哪份是额外开通的信用额度,并保留好合同副本。
以上仅为新闻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以判决原文为准。怀疑自己的消费信贷合同有问题,可以咨询律师或消费者协会(associazioni dei consumato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