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资讯网站 Diritto.it 9 月 23 日刊发的分析文章,意大利基建与交通部(MIT)2026 年 6 月 8 日签发的部令,已于 7 月 11 日刊登在官方公报(Gazzetta Ufficiale)第 159 期,7 月 12 日起生效。这是意大利第一次成体系地规定测速设备的「认证」(omologazione)程序,直接关系到过去两年大量测速罚单申诉的走向。

问题的来由是一份最高法院裁定。交规(Codice della Strada)第 142 条第 6 款规定,只有「经适当认证」的设备测得的结果,才能作为超速的证据;但多年来,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一直把「批准」(approvazione)与「认证」当作一回事,交通部也从未出台过专门的认证程序。最高法院(Cassazione)民事第二庭 2024 年 4 月 18 日第 10505 号裁定认为两者不能互相替代,只经批准、未经认证的设备所开罚单不合法。此后,最高法院的判例延续了这一立场,各地治安法官(Giudice di Pace)和省府(Prefettura)收到了大量罚单申诉。
新部令的核心是一项「补救」条款:第 6 条第 1 款规定,按 2017 年 6 月 13 日第 282 号部令获批、并列入附件 B 的测速原型机,因符合新的认证要求,「视为已认证」,其中包括使用极广的 Autovelox 106 和区间测速系统 Tutor 3.0。2017 年以前获批的设备,厂商或经销商如已有证明合规的文件,可以申请认证,交通部须在 60 天内作出决定;文件不全的,走补充材料程序。部令签署时仍在审理中的批准申请,依法转为认证申请。全新机型则要走完整的认证流程,包括在认可实验室检测、核查原型、满足计量和信息安全要求(含图像加密)。

对车主意味着什么?文章作者认为,今后申诉的焦点可能从「有没有认证」转向「设备有没有好好维护」:设备须至少每年校准(taratura)一次,校准后首次使用前,警方还要做功能检查并记录在案。作者还认为,部令无法补救在其刊登公报之前就已提交的申诉中提出的认证问题;而对部令生效前发生、之后才申诉的违章,附件 B 名单会成为地方政府的有力论据,但最终仍由法官裁量。另外,道路使用者协会 Altvelox 已向罗马检察院递交举报材料,质疑附件 B 所列机型的合规性是否真正经过技术检测,新规的效力今后还要接受司法检验。
适用人群与提醒:本文涉及的是 7 月 12 日起生效的部令,与收到测速罚单、正在考虑申诉的车主相关。第 10505/2024 号是最高法院就个案作出的裁定,文中对申诉前景的判断是法律网站作者的分析,不等于法院的统一结论。罚单申诉有法定期限,具体以罚单上的说明和官方公报文本为准;拿不准能否申诉的,可以先咨询律师或消费者协会(associazioni dei consumatori)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