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电视新闻网 TGcom24 报道,波洛尼亚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Bologna)近日在一起劳动争议中认定:使用「104 法」带薪照护假(permesso legge 104)照顾残疾家属,并不要求照护者在整个假期内一直守在对方身边;判断是否滥用,必须具体评估当事人离开的时间长短、实际提供了多少照护,以及这一天整体是怎么安排的。

案情大致是这样:一名女性雇员多次申请照护假,用于照顾重度残疾的母亲。雇主对她的请假产生怀疑,委托私家侦探跟踪,发现她在几个请假日里多次出现在离家较远的一处海滨浴场,停留数小时后返回。雇主据此认定其行为与假期的设立目的不符、且属于重复发生,已经破坏了劳动关系中的信任基础,随后将其解雇。
上诉法院的结论是解雇不合法。法官认为,对残疾人的照护不必然表现为持续不断的到场陪同,不能仅凭当事人一度离开就推定其滥用假期;应当审查的是离开的具体时长、实际完成的照护内容与当天的整体安排是否与照护目的相容。

这项假期的法律依据是 1992 年第 104 号法律第 33 条:公私部门的受雇劳动者,为照顾未被全日住院的重度残疾人士,每月可享受 3 天带薪假,社保缴费按视同缴费处理,可以连续使用;有权提出申请的包括配偶、民事结合伴侣、事实同居者以及二等亲以内的血亲或姻亲。
需要提醒的是,这是一份二审判决,效力限于本案当事人,并不构成适用于所有企业的普遍规则;报道未说明本案是否会进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程序,因此不宜据此推断自己的情形也一定能获支持。在意的华人读者如果正在使用或准备申请 104 法照护假,具体条件、申请材料与本人所在行业集体合同的规定,请以 INPS 官方文本为准,并通过 Patronato、工会或劳动顾问(consulente del lavoro)核实后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