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资讯网站 PMI.it 报道,2026 年 7 月 9 日出台的信贷储蓄部际委员会(CICR)法令,为源自欧盟指令转化的消费信贷改革补齐了最后一块配套规则。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变化主要有三处:受法律保护的贷款金额上限提高、商店和网站上的分期付款被正式当作信贷来监管、贷款广告的说法必须改。

第一,适用范围扩大。按经第 212/2025 号立法令修改的《银行法》(TUB)第 122 条第 1 款 a 项,自然人为与经营、执业无关的目的申请的融资,只有超过 10 万欧元才被排除在消费信贷保护之外——此前这条线是 7.5 万欧元。也就是说,一批中等偏上金额的个人贷款从此被纳入保护。
第二,「先买后付」(BNPL)不再是灰色地带。第 212/2025 号立法令废除了原先对「零利息融资」和「只收极少手续费、三个月内还清」两类的豁免,而这正是分期付款此前得以游离于规则之外的依据;剩下的例外很少,且直接与卖方有关。《银行法》第 122 条新增的第 1-ter 款还堵上了最常用的一条路:如果分期是基于与某个获授权的第三方签的协议、由该第三方无追索权买断债权,那么整体上就视为第三方提供的信贷,全部规则适用,相关义务由受让方承担。另外,新增的第 122 条第 5-bis 款对 200 欧元以下的小额信贷设了简化制度,但同时写明反规避规则:如果多笔分拆的信贷可归入同一笔经济交易,计算门槛时要合并计算。

第三,广告要改口径。经 CICR 新法令替换的 2011 年 2 月 3 日部级法令第 4 条第 01 款要求,任何信贷合同的广告都必须包含清晰、醒目的提示语,标准表述是「注意!借钱是要花钱的」(Attenzione! Prendere in prestito denaro costa denaro)或等效说法,这是对《银行法》第 123 条第 02 款的落实。同一条还要求基本信息置于显著位置、用尽量贴近所宣传合同的代表性示例加以说明,并规定广告中任何一项内容都不得比实际年利率(TAEG)更醒目;广播和小屏幕另有适配方式,允许通过点击或下滑查看。此外,放贷方对还款能力的审查义务被强化,按《银行法》新的第 124-bis 条第 1 款,这项审查还必须同时着眼于申请人本人的利益,以避免不负责任的放贷和过度负债;对于由算法作出的提前还款相关决定,消费者也获得了新的权利。
生效时间要看清楚:适用对象是放贷机构与信贷中介,合规期限为 2026 年 11 月 20 日;如果意大利央行(Banca d'Italia)的实施细则在该日之后才生效,则顺延至细则生效之日起 90 天——这一点写在 2026 年 7 月 9 日 CICR 法令第 2 条第 2 款,第 212/2025 号立法令第 6 条第 2 款也有同样条文。在期限到来之前,2011 年 2 月 3 日部级法令和意大利央行现行实施规则继续适用。
提示:这套规则约束的是银行、金融公司和提供分期的商家,消费者一方无需办任何手续,但可以据此维权。签分期或贷款前,重点看实际年利率(TAEG)和总还款额,不要只看每期月供;本文所列条款与日期以《官方公报》正式文本和意大利央行发布的实施细则为准,遇到具体纠纷可咨询消费者协会、Patronato/CAF 或会计师(commercialis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