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企业法规资讯网站 PMI.it 梳理,凡是让雇主有可能远程看到员工在干什么的设备——防盗摄像头、车辆 GPS 定位器、记录电脑操作的软件、乃至算法工具——都落在《劳动者章程》第 4 条第 1 款(art. 4, comma 1, L. n. 300/1970)的管辖范围内。该条在 2015 年由第 151/2015 号立法令第 23 条重写,把 1970 年版本的「一律禁止」改成了「限定目的+限定程序」:只有出于组织生产需要、劳动安全和保护企业财产这三类目的才允许安装,且必须先与企业工会代表(RSU 或 RSA)达成集体协议;企业在同一大区多个省或跨大区设有生产单位的,也可以由全国层面代表性最强的工会组织签署。

示意图:安装在室内天花板上的半球形监控摄像头(图库资料图,摄影 Łukasz Klimkiewicz / Pexels 免费商用许可)。画面与本文所述任何企业或案件无关。
示意图:安装在室内天花板上的半球形监控摄像头(图库资料图,摄影 Łukasz Klimkiewicz / Pexels 免费商用许可)。画面与本文所述任何企业或案件无关。

关键在于「有没有监视的可能性」,而不是「装它是为了什么」。法条写的是「由此也产生远程监控可能性」的设备,所以一台为防盗而装、但镜头照到收银台或某个车间的摄像头,与一台为组织生产而装的设备走同一套程序。2015 年起「保护企业财产」也被列入第 1 款的合法目的,为此安装的设备同样要走协议或授权。

谈不成工会协议的,要向国家劳动监察署(Ispettorato Nazionale del Lavoro)申请授权,由属地分署受理;生产单位分布在多个属地分署辖区的,由总部受理,出具的决定为终局决定。监察署 2025 年第 4757 号说明澄清:分处不同省份但归属同一属地办公室的生产单位,可以合并成一份申请。审查标准依据监察署 2018 年 2 月 19 日第 5/2018 号通函:核实申请中声明的理由是否真实存在,把使用条件与企业指明的具体目的挂钩;不再要求事先确定摄像头的确切数量和位置,只要拍摄范围与这些理由相符即可。实时远程调看画面只在有限情形下、并有具体说明时才可能获批;调取录像则必须留痕,日志至少保存 6 个月,取代了过去的双钥匙做法。

远程监控违规 · 关键数字

哪些不用办手续?按第 4 条第 2 款,员工为完成工作而使用的工具(公司配的电脑、平板、手机)以及考勤打卡记录设备不需要协议或授权。但劳动顾问基金会在 2015 年第 20/2015 号通函里对这条豁免作了从严解释,只限于员工直接用来完成本职工作的工具。更要注意的是:一旦企业给这些工具加装定位或过滤软件、或加上用来衡量个人产出的人工智能功能,它就不再是单纯的「工作工具」,豁免随即失效,必须回到限定目的+协议或授权的轨道上来。劳动部 2015 年 6 月 18 日的说明即持此立场。

还有一道常被忽略的手续:告知义务。第 4 条第 3 款规定,只有在员工已获得关于设备使用方式和检查方式的充分告知、并遵守第 196/2003 号立法令的前提下,采集到的信息才可以用于与劳动关系相关的一切用途,包括纪律处分。按劳动部 2015 年的说明,没有这份告知,数据任何用途都不能用。这份告知还要叠加欧盟第 2016/679 号条例(GDPR)第 13 条的告知,以及在使用完全自动化决策或监控系统时,第 152/1997 号立法令第 1-bis 条(《透明度法令》)规定的告知义务。比萨法院 2026 年第 800 号判决就把交付合规政策之前的邮件排除出了证据范围——这是一审判决,只对该案当事人有效,但它显示了法官在审查什么。

两点特别提醒雇主:第一,员工签字同意不能替代工会协议或监察署授权。最高法院刑事庭第三庭 2017 年 5 月 8 日第 22148 号判决维持了对一家公司女性管理人员的有罪判决,理由是该条保护的是由工会代表承载的集体利益,个人同意无法处分;最高法院随后又以 2018 年第 38882 号和 2020 年第 1733 号判决重申了这一立场。第二,所谓「防御性检查」(controlli difensivi)另有规则:最高法院劳动庭 2021 年 9 月 22 日第 25732 号判决认可这类检查,但前提是基于已经产生的合理怀疑、针对特定员工的特定违法行为,且在怀疑产生之后才实施;在此之前采集的、或违反第 4 条采集的数据,不能靠事后调查「补救」回来。

违规的后果是刑事的:第 196/2003 号立法令第 171 条规定,违反《劳动者章程》第 4 条第 1 款的,适用该章程第 38 条的刑罚,即罚金 154 至 1549 欧元,或拘留 15 天至 1 年;情节较重时罚金与拘留并处,法官还可在责任人经济条件使最高额失去实效时将罚金提高至五倍。除刑事责任外,违规采集的数据不能用于纪律处分,违法处理个人数据还要面对 GDPR 第 83 条的行政罚款,最严重的情形可达 2000 万欧元或全球年营业额的 4%(以较高者为准)。

这条规矩对开店、开餐馆、开工厂的华人业主直接相关:装一套防盗摄像头往往被当成纯粹的安全投入,但只要镜头能照到员工干活的位置,程序上就必须先谈协议或申请授权,再做告知,最后才能开机。正确顺序是:写清目的 → 签工会协议或取得监察署授权 → 告知员工 → 启用。具体到自家店面该走哪条路、申请材料怎么准备,以官方文本为准,并建议咨询劳动顾问(consulente del lavoro)、会计师,或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署窗口与工会办公室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