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专业网站 Diritto.it 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刑事第四庭在一起工伤致死案中重申了一条对所有雇主都有分量的规则:不能因为工人自己有不谨慎的举动,就认定雇主的责任消失。该判决 2026 年 3 月 10 日作出、6 月 3 日公布,涉及一家工厂内搬运打包废料(ecoballe)时发生的死亡事故。

仓库场地内人车分道与叉车作业的示意画面。
仓库场地内人车分道与叉车作业的示意画面。

事故经过是:一名卡车司机在装货结束后下车,站在场地上时被叉车上掉落的一捆打包废料击中,几乎当场死亡。此前的事实审法院认定了多项过失:缺少足够的标识、没有为车辆和行人划分独立通道、对交叉作业风险(rischio interferenziale)的管理有欠缺、同场作业的企业之间没有做协调;叉车司机则被指驾驶方式不谨慎、且一次运送两捆废料。最高法院维持了这一事实认定,驳回了被告人和民事责任人的上诉。

辩方主张,司机离开卡车、穿过场地本身违反了安全规定。最高法院不认可这个说法,认为装卸结束后司机下车是可以预见的——他还要看着关门和加封条。法院由此重申的原则是:工人的不谨慎行为只有在触发了一种「完全脱离」雇主应当管控范围的风险时,才会中断因果关系;单纯的违规还不够,尤其当被省略掉的那些安全措施,本来就是为了防范工人的失误、疏忽和人车交叉而设的。

判决还专门谈到 d.lgs. 81/2008 第 26 条。本案的交叉作业风险评估文件(DUVRI)虽然写到了几家企业同场作业带来的风险,但对运输公司人员被卷入交叉风险这一项写得不到位。最高法院指出,多家企业在同一场所作业时,配合、告知与预防义务对所有相关主体都成立,分包商同样要针对与他人作业交叉产生的风险采取适当措施。最终,最高法院驳回被告人与民事责任人的上诉、维持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认定,仅就诉讼费用分担一项接受民事当事人的上诉,将该部分发回佩鲁贾上诉法院。

需要提醒读者的是效力范围:这是一份最高法院(法律审)的刑事判决,直接约束的是本案当事人,对其他案件起的是裁判导向作用,不等于一条可以逐字套用的普遍规则。但它反映的方向很明确——工地和仓库的安全组织,要按「工人可能会犯可预见的错误」来设计。开工厂、仓库、作坊的读者若涉及多家企业同场作业,具体的风险评估文件与协调义务请以官方法条文本为准,并咨询劳动安全顾问(RSPP)、会计师或工会(sindacato)等专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