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莎社(ANSA)10 月 22 日报道,意大利总统马塔雷拉(Sergio Mattarella)当天签署了内阁 10 月 20 日通过的新安全法令,正式名称为《关于公共安全与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紧急规定》。本站随后核对了当天出版的《政府公报》(Gazzetta Ufficiale)第 246 期:这就是 2026 年 10 月 22 日第 190 号法令(decreto-legge n. 190),共 10 条。按第 10 条,法令自公报刊登次日起生效,即 2026 年 10 月 23 日起已经适用。法令属于紧急法令,须由议会在 60 天内转为法律,转换过程中条文可能修改。本站 10 月 20 日报道的是内阁会后发布会上的说法,以下按公报正式条文逐条梳理,几处细节与当时的口头介绍有出入。

一、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第 1 条在刑法典第 98 条加了一句:14 岁以上、未满 18 岁的未成年人,其「理解和意愿能力」(capacità di intendere e di volere)推定成立,除非有相反证据。过去需要在每个案件中逐一查明涉案少年是否具备这种能力,现在改为先推定具备,有相反证据才能推翻。这条适用于所有罪名,不限于集会中的打砸。
二、新罪名「集会中的有组织暴力」(刑法典新增第 420-bis 条,violenza organizzata nelle manifestazioni pubbliche)。在公共场所或向公众开放场所的集会中,作为至少 5 人、哪怕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伙一员,非法使用或投掷棍棒、钝器等可伤人物品,或投掷烟火、爆竹、催泪喷雾类器具,造成人身的现实危险并且造成财物损坏的,判 2 至 5 年监禁,并处 1 万至 2 万欧元罚金。蒙面或以其他方式让人难以辨认身份的,或者目标是能源、交通、通信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刑罚加重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组织、发起这类团伙,或者煽动他人这样做的,判 4 至 12 年。此外,集会期间的「劫掠与破坏」(刑法典第 419 条)、破坏公用设施(第 420 条),以及 5 人以上团伙实施的财物损坏(新增第 635.1 条),刑罚都加重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这几项罪名同时纳入可凭录像、照片在事后实施的「延迟现行犯逮捕」(arresto in flagranza differito)范围,也适用于未成年人。

三、父母的行政罚款与赔偿(第 5 条)。未成年人——包括未满 14 岁、本身不负刑事责任的——参与上述打砸类罪行,或参与城市安全法规所列的部分罪行,对行使监护权的家长处 500 至 1000 欧元行政罚款;再犯的,罚款升到 1000 至 2000 欧元。家长能证明自己当时无法阻止的,可以免罚。省长(prefetto)在开罚单时,还「可以」同时责令家长赔偿对国家、大区或市镇财产造成的损失,金额由省长根据案卷核定;对这项赔偿令不服的,可在通知送达后 40 天内向家长居住地的法院提出异议。商店、汽车等私人财产受损的一方,可以拿省长的罚款令及所附材料作为书面证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decreto ingiuntivo),该支付令可先行执行。也就是说,「谁砸谁赔」在条文里是一条加快索赔的程序,并非自动赔付,是否以及赔多少仍取决于省长和法院的认定。
四、警察局与警方的新权限。第 6 条允许警察局长(questore)对过去 5 年内已受过治安预防措施、或因在公共场所侵犯人身财产被判刑(含未终审)的人,在其参与 5 人以上的恐吓、骚扰或暴力行为后,发出口头警告并附「禁止与某些人聚集」的禁令,可限定具体地点和时段,最长 1 年,并须兼顾当事人的健康、家庭、工作或学习需要;14 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也适用。第 7 条允许警方在人流密集场所的专项防范行动中,把有具体事实表明可能危害安全的人带回警局并短时留置,判断依据包括随身携带的器具,以及过去 5 年内针对人身财产的故意犯罪、毒品犯罪、新设第 420-bis 条或违规携带武器的前科与警方记录。第 8 条规定,到 2026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派驻米兰的军队人员增加 500 人,为此拨款 4,933,831 欧元。
这部法令对所有在意大利生活的人一律适用,不分国籍。对华人家庭来说,最直接的有两点:家里有十几岁孩子的,孩子在集会或聚众场合参与打砸,家长本人就可能被罚款并被追偿;在城区开店的,若橱窗、货物在骚乱中受损,今后可以凭省长的罚款令走更快的支付令程序索赔,但前提是闹事者已被查明身份并被处罚。以上依据公报原文整理,法令在议会转换为法律时可能改动,具体以《政府公报》和 Normattiva 上的现行文本为准;涉及个人情况的,可咨询律师,或向所在市镇的 Patronato、华人社团的法律咨询窗口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