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资讯网站 Diritto.it 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联合庭(Sezioni Unite)10 月 7 日作出第 26356/2026 号判决,就一个困扰不少打工者的问题统一了裁判口径:雇主本该把员工的离职金(TFR,trattamento di fine rapporto)缴进 INPS 管理的国库基金(Fondo di tesoreria),却没有缴,这笔钱最后由谁来付?联合庭的答案是:TFR 的性质仍是「延期支付的工资」,雇主没缴的部分,债务人仍是雇主本人。

示意图:办公桌上的计算器、眼镜与文件夹(图库照片:Jakub Zerdzicki / Pexels,资料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示意图:办公桌上的计算器、眼镜与文件夹(图库照片:Jakub Zerdzicki / Pexels,资料图,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先说清楚背景。依据第 296/2006 号法律设立的国库基金,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员工人数在 50 人及以上的雇主,凡是员工没有选择把 TFR 转入补充养老金(previdenza complementare)的,都必须把每期计提的 TFR 缴入这个由 INPS 代国家管理的基金。员工不足 50 人的企业不适用这套机制,TFR 一般仍留在企业内部。也就是说,这份判决主要关系到在中型以上企业工作的员工。

此前最高法院内部存在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认为 TFR 即便进了国库基金,仍是工资,雇主始终对没缴的部分负责;另一种以 2023 年第 25035 号判决为代表,认为国库基金支付的是社保性质的给付,2007 年后计提的 TFR 应由基金负责支付,不论雇主是否真的缴过钱。这次联合庭采纳了第一种观点,理由是:第 296/2006 号法律只改变了 TFR 的筹资和管理方式,没有修改民法典第 2120 条对 TFR 的规定;钱交给 INPS 代管,并不会把工资债权变成社保给付。判决同时指出,国库基金只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支付,不适用民法典第 2116 条规定的社保给付「自动性」原则——雇主没缴,基金就不会替他付。

TFR 联合庭判决 · 关键信息

对员工的实际影响有两点。第一,雇主没把 TFR 缴进国库基金的,员工对雇主的债权依然存在,企业进入司法清算(liquidazione giudiziale)时可以申报、要求列入债务清单(ammissione al passivo)。第二,只要符合条件,员工仍可申请 INPS 的 TFR 保障基金(Fondo di garanzia)。这个基金依据第 297/1982 号法律设立,作用就是在雇主资不抵债时替雇主支付 TFR。按报道的概括,两个基金分工互补:国库基金支付实际缴进来的部分,保障基金兜底雇主没付的部分。

本案起因是一名合作社员工(该合作社此前通过企业分支转让接手了另一家公司的业务)。他离职后 TFR 只拿到一部分,其中有的是国库基金付的;剩下的钱,他先拿到支付令也没能执行,于是向保障基金申请,被 INPS 拒绝。雷焦卡拉布里亚(Reggio Calabria)法院一审支持了员工,二审维持原判,INPS 上诉到最高法院,主张这部分钱应由国库基金负责,不能让保障基金来付。联合庭驳回了 INPS 的第三项上诉理由,其余上诉理由发回最高法院劳动庭(Sezione lavoro)继续审理,所以本案本身还没有最终结案。

需要注意判决的效力范围:最高法院联合庭的判决是为解决法院内部的分歧而作,对各级法院今后审理同类案件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但它是针对具体案件的裁判,不是新的法律,也不会自动替任何人把钱追回来。如果你离职后发现 TFR 少发,或者怀疑雇主没有按规定缴款,可以向 Patronato、工会或劳动法律师咨询,核对缴款情况、申请途径和期限;所有规则以官方文本和 INPS 的正式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