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资讯网站 PMI.it 报道,商户可以不再纸质保存 POS 终端打印的小票:银行和金融中介发给客户的文件——对账单、账目报告以及数字通知,包括电子版对账单——与 POS 小票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这项简化来自 PNRR 法令第 8 条第 1 款(DL n. 19/2026),在该法令转换为法律后成为定案,覆盖信用卡、借记卡、预付卡以及其他数字支付方式,对私人之间和面向公共行政的支付一视同仁。条文同时援引银行统一法(Testo unico bancario)第 119 条,也就是说算数的是银行自己出具、并提供给客户的那些文件。

资料图:一台 Ingenico iCT250 型 POS 刷卡终端,与本文所述具体商户无关(图:VulcanSphere / CC BY 4.0,摄于2018年8月4日)
资料图:一台 Ingenico iCT250 型 POS 刷卡终端,与本文所述具体商户无关(图:VulcanSphere / CC BY 4.0,摄于2018年8月4日)

有一个必须满足的条件:文件里要有单笔交易的信息——交易日期、金额、交易参照号,对商户而言也可以是对应刷卡终端的标识。只列出余额的对账单不符合要求。同样不算数的是手机上收款通知的截图,或者自己做的一张表格。报道特别提醒有多台终端或多个门店的经营者:如果银行的账目报告把多台设备的进账合并成一笔,就无法把某笔收入追溯到具体终端,这部分交易的纸质小票仍然要留着。

第二个容易误会的点是保存期限。十年保存义务并没有取消:条文明确沿用民法典第 2220 条关于会计账簿的保存方式,变的只是允许的载体,期限不变。谁手上有对应的银行文件,就不必再保留那张 POS 小票,十年的保存负担转移到银行文件上,必须以能在整个期间内随时调阅的方式归档。

POS 小票新规 · 关键数字

还要分清 POS 小票是什么。它只证明款项已付,不说明这笔支出的性质,既不是发票(fattura)也不是税务小票(scontrino fiscale)。企业支出要能足额扣除,仍然需要供货方开具的证明单据,也就是发票、税务收据或商业单据(documento commerciale)。发票、税务小票、税务收据各有自己的保存规则,不受这次简化影响;第 8 条只涉及支付终端打印的那张纸。报道还提到,转换法保留了第 1 款原文不变,议会审议阶段新增的 3-bis、3-ter 两款针对的是临时企业联合体的开票期限,与商户日常收款无关。

适用人群是所有接受电子支付的商户、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提示:清空纸质档案之前,先核对自家银行给的对账单是否真的逐笔列明交易与终端信息,不确定的先向银行索取分析型账目报告;具体处理方式以官方法律文本和税务机关的说明为准,涉及账务归档的,建议先与自己的会计师(commercialista)或 CAF 确认后再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