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资讯网 PMI.it 报道,意大利部长会议已在初步审议阶段(esame preliminare)通过一份立法令草案,用以转化欧盟“数字时代增值税”(ViDA)一揽子方案中第2025/516号指令第2条的内容。该指令于2025年3月25日刊登于欧盟官方公报,本次转化的授权来自2026年第36号法律。草案由欧洲事务部长福蒂(Tommaso Foti)与经济部长焦尔杰蒂(Giancarlo Giorgetti)提出,此前财政部有关部门的公开征求意见已于7月6日结束。

需要留意的是,初步审议只是打开了议会程序:有关委员会出具意见后,文本还要回到政府作最终批准,因此细节仍可能变动。按目前的安排,这批规定自2027年1月1日起适用,与新的增值税统一法典(Testo Unico IVA)开始适用的日期相同,电商经营者需要把两套规则合起来看。报道也指出,2027年这一批以澄清和简化现有制度为主,真正需要改造开票流程的改动在后面,时间表排到2030年及以后。
对通过平台销售的商家,草案细化了“推定供应商”机制,即促成交易的电子界面代替卖家成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该机制目前已适用于内在价值不超过150欧元的进口远程销售,以及非欧盟主体通过市场平台进行的欧盟境内销售;更大范围的扩展定于2028年7月1日,届时短期租赁平台和公路客运平台也将纳入。
另一处与卖家关系密切的改动是10000欧元年度门槛的计算口径。这一门槛允许小规模企业对欧盟境内远程销售及电信、广播和电子服务继续适用本国增值税;今后计算时只计入从卖家设立国发出的货物销售,从设在其他成员国的仓库发出的销售不再计入,这些交易一律按目的地征税规则处理。此外,一旦加入OSS制度,即便销售额低于10000欧元,也要按消费者所在国的税率纳税。草案还扩大了OSS与IOSS的适用范围:向最终消费者供应的电力、天然气、供热和供冷可纳入单一成员国申报,非欧盟设立的主体也可以进入该制度;同时,欧盟境内的寄售存货(call-off stock)安排将逐步退出,相关业务由OSS的自有货物转移模块吸收。
报道特别提到一个尚未确定的问题:小企业跨境免税制度(由第180/2024号立法令引入,税务局2025年12月16日第13号通告作了说明,适用于欧盟范围内营业额低于10万欧元、且在意大利低于8.5万欧元本国门槛的企业)与IOSS制度之间可能不相容。征求意见阶段的分析显示,采用统一税制(forfettario)或跨境免税制的小企业,若同时用IOSS进口低值商品再上网销售,可能必须在两条路径中二选一;但部长会议的公报并未明确提及这一点,仍要以议会程序后的最终文本为准。报道建议经营者眼下先做两件事:按新口径重算10000欧元门槛,并核对现有的OSS登记与各国直接税务登记哪种更合适。
提示:以上为草案要点,具体义务须以最终公布的立法令文本和税务局说明为准;跨境电商的增值税登记与申报涉及多国规则,办理前建议咨询会计师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