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莎社(ANSA)10 月 29 日报道,帕多瓦财政警察(Guardia di Finanza)查出 11 名税务机关此前从未掌握的内容创作者(content creator)。财警在通报中称,这些人「持续地在网络平台上从事有报酬的职业活动」,却没有申报相关收入,涉及金额超过 300 万欧。

按财警的说法,这些未申报的收入主要来自付费订阅和在娱乐平台上出售独家多媒体内容,其中包括面向成年用户的平台;此外还有品牌赞助、商业合作,以及在主要社交网络上靠浏览量变现的收入。调查起源于财警对「数字创作者经济」(digital creator economy)的网络监测,重点分析网红(influencer)、内容创作者和博主等群体,具体核查由帕多瓦经济金融警察大队、帕多瓦大队以及奇塔代拉(Cittadella)、埃斯特(Este)、皮奥韦迪萨科(Piove di Sacco)三个连队分别进行。
这些人的情况已通报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由税务局追缴应缴税款,并按规定处以行政罚款。财警通报没有提到刑事程序。
提示:在意大利,长期在网上靠直播、带货、接广告、卖付费内容获得收入,同样属于须依法申报的经营或职业收入。在社交平台上做内容、开始有稳定进账的读者,可向会计师(commercialista)或 CAF 咨询是否需要开立增值税号(P.IVA)以及如何申报,以官方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