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4 小时太阳报》(Il Sole 24 Ore)10 月 20 日报道,意大利竞争与市场管理局(AGCM,俗称反垄断局)已正式通过关于网上评价(recensioni online)的指引,并刊登在该局的周报(Bollettino settimanale)上。这份指引是《中小企业年度法》(legge annuale sulle Pmi)第 21 条要求制定的配套操作规则,该条款此前一直在等它落地。指引草案 6 月 23 日初步通过,6 月 30 日至 7 月 15 日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又听取了通信管理局(Agcom)、隐私保护局(Garante privacy)、企业部和旅游部的意见。

适用范围以旅游业和餐饮业为主,也就是酒店、餐馆等;但反垄断局同时给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指示,原则上适用于所有行业,对象是面向意大利市场经营的所有商家,不论设在哪个国家。换句话说,在意大利开餐馆、开酒店的华人业主,以及接收评价的各类网络平台,都在这份指引的范围之内。
指引的核心,是要求商家和平台采取「合理、相称」的措施核实评价是否真实,措施轻重按企业规模来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证明确有消费:消费票据、银行卡对账单、预订号,或者只允许顾客在自己的会员区里留评。法律本身还设了一条推定:附有已开具消费票据证据的评价,除非有相反证据,视为真实。报道举的做法包括:送货完成后才发评价链接、在餐桌上放二维码、让顾客上传收据作为凭证。第二类是能追溯评价人:注册账号、邮件确认、核对 IP 地址。第三类是自动识别异常的系统,比如同一 IP 短时间内大量发评、措辞模式高度重复;系统报警时「不应自动删除」该评价,而是先暂停显示、尽快核实。
对「好评返现」一类做法,指引收得很紧:评价内容是商家奖励的结果的,一律违法。如果给了好处但并不影响评价内容,也应当告知消费者,并用醒目的图形标识标出这条评价。此外,商家不应删除或隐藏差评,不应提供预先写好的好评模板,也不应公布计算标准不透明的平均分。
平台方面,被要求及时处理投诉:如果违法情形一眼可见,应立即删除;举报人对于一条没有任何消费凭证的评价,不需要自己证明它是假的。时间上,消费者在服务结束后 30 天内发表的评价是合法的;超过 30 天才发布,本身并不构成违反《消费者法典》(Codice del consumo)。反垄断局将在指引发布后一年内进行复审。
对经营者的实际意义在于:今后如果遇到疑似恶意差评或刷评,商家留存的消费票据、预订记录等就是判断评价真伪的重要依据;反过来,用折扣、赠菜换好评的做法,按指引可能被认定违法,需格外注意。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依据媒体对指引的报道整理,具体义务与执行方式以反垄断局公布的指引原文为准;餐饮、酒店业者如有疑问,可咨询所属行业协会、会计师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