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4 小时太阳报》(Il Sole 24 Ore)10 月 14 日报道,维琴察法院(Tribunale di Vicenza)2026 年 9 月 9 日作出第 1171 号判决,认定公寓业主大会在审批年度决算(rendiconto consuntivo)时,以多数表决把部分业主拖欠的公寓费摊给其他按时交费的业主,这样的决议可被撤销(annullabile)。

示意画面:公寓业主大会会场与账本(与本报道所涉公寓无关)
示意画面:公寓业主大会会场与账本(与本报道所涉公寓无关)

案件起因是两家公司作为某公寓内几个单元的业主,对业主大会的决议提起撤销之诉,质疑 2023 年度决算。决算中有一项把其他业主累计拖欠的 8 万欧计入账目,并分摊给没有欠费的业主。公寓方承认这笔钱被认为已无法追回,主张只能由其他业主分担。

法院部分支持了两家公司的诉求,只撤销了决议中涉及分摊这 8 万欧的那一项。判决理由是:除非全体业主一致另有约定,公寓费用必须按《民法典》第 1123 条规定的比例原则分摊,业主大会不能靠多数表决把欠费业主的债务转嫁给守约的业主。法院同时指出,只有在出现特殊且紧迫、足以对全体业主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才可能临时变通,而且必须通过设立专门的备用金(fondo cassa)来处理;本案并不具备这些条件。

需要注意,这是一审法院的判决,只对本案当事人有约束力,不是普遍适用的规则,其他法院遇到类似情况可能有不同判断。在公寓里拥有房产的读者,如果收到的年度决算里出现「替别人分摊欠费」的项目,可以先向楼栋管理员(amministratore)索要明细,并咨询律师、会计师或业主协会,了解是否需要以及在什么期限内对决议提出异议,一切以法律文本和专业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