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4 小时太阳报》(Il Sole 24 Ore)10 月 13 日报道,意大利公共部门员工离职时没休完的年假,今后可以换成钱了。这项变化出自 2026 年 8 月 7 日第 144 号法令(decreto-legge n. 144/2026,即「公共行政法令」decreto PA),议会已于 9 月 30 日最终通过其转换法。本站在官方法律数据库 Normattiva 核对:转换法为 2026 年 10 月 5 日第 174 号法律,10 月 6 日刊登于《官方公报》第 232 期;法令第 1 条第 1 款修改的是 2012 年第 95 号法令第 5 条第 8 款。

示意画面:公共机关办公室与墙上的日历(与本报道所涉单位、人员无关)
示意画面:公共机关办公室与墙上的日历(与本报道所涉单位、人员无关)

旧规是怎么回事?2012 年财政紧缩时期,第 95/2012 号法令第 5 条第 8 款规定,公务员的年假、休息日和各类假期必须休掉,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折现——退休、辞职、被解雇或调动时也不例外。这条规则本意是控制开支、防止员工囤假,但实际上不少人因为工作需要休不了假,离职时这些天数就白白作废。

新规按 Normattiva 上的条文,核心有四点:第一,雇主有责任通过自身的组织安排,保证员工能把假休完;第二,按各行业集体合同(contrattazione collettiva di comparto)确定的年假,只有在劳动关系终止时才能用经济补偿替代;第三,雇主须正式邀请员工休年假,并及时告知:不休的假在参考期或获准的顺延期结束后将作废、也不能换钱;第四,只有当未休假是员工「有意识的选择」时,离职才不付补偿,而这一点的举证责任由雇主承担。《24 小时太阳报》解读说,单位证明不了曾催休并告知后果的,员工最后一份工资单里就应当包含这笔补偿。条文还明确,这里的「雇主」指各单位负责批准或拒绝休假的人员,可以是主管级,也可以是非主管级。

公务员年假折现新规 · 关键数字

改规的背景是欧盟法。欧盟第 2003/88/CE 号指令第 7 条保障每名劳动者每年至少 4 周带薪年假,并规定只有在劳动关系结束时才能以经济补偿替代。欧盟法院 2024 年在 Comune di Copertino 案(C-218/22)中重申,劳动者是弱势一方,不能仅因自愿离职就丧失未休年假的补偿;欧盟委员会 2024 年 7 月也就此对意大利启动了相关程序,意大利因此修法。

什么时候适用、适用于谁?按法令第 1 条第 2 款,新规只适用于转换法生效之后新累积的年假,不溯及既往。此前累积的旧假仍按原规则处理,即只有在重病、工伤、产假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员工的不可抗力导致没休成时才有例外。本次修改的条款针对的是公共行政部门的人员,私营企业雇员不在本次修改范围内。

本站提示:在公立学校、医院、市政府等公共部门工作的华人读者,可以留意单位发出的正式催休通知,并保留自己的休假申请与单位答复记录。具体个案以官方公报刊登的法令文本为准,可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行业工会(sindacato)或 Patronato 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