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4 小时太阳报》(Il Sole 24 Ore)与安莎社(ANSA)报道,意大利参议院已终审通过由环境与能源安全部长皮凯托·弗拉廷(Gilberto Pichetto Fratin)签署的核能授权法案(ddl delega),此前众议院已先行通过该文本。这意味着意大利在 1987 年公投之后关停核电站、约四十年没有相关法律框架的局面将改变:法案重新为原子能立法,并把制定操作规则的授权交给环境与能源安全部。部长称这是「意大利历史性的一天」。

意大利卡奥尔索(Caorso)核电站,1987 年公投后停止运行,图为 2005 年 2 月 3 日拍摄(图:Simone Ramella / CC BY 2.0,资料图)
意大利卡奥尔索(Caorso)核电站,1987 年公投后停止运行,图为 2005 年 2 月 3 日拍摄(图:Simone Ramella / CC BY 2.0,资料图)

法案划定的范围比外界最初预期的更窄。文本明确排除传统的大型核电站,只允许小型模块化反应堆(SMR)与先进模块化反应堆(AMR),并把核聚变列为长期方向。在众议院审议阶段,文本还增加了一项具有产业影响的扩展:允许把小型反应堆用于船舶与海事领域。此外,法案强化了对本国与欧洲制造业、精密零部件行业的保障条款,目的是让相关投资转化为意大利产业链的订单。

最敏感的选址问题,法案采用了「自愿申报」机制:市镇与地方联合体可以主动提出承接反应堆,或承接放射性废料的临时贮存与处置设施,以此取代自上而下划定地图的做法,作为交换,接纳地区将获得直接的经济补偿与能源方面的补偿。审批层面,核安全监察机构(Ispettorato per la Sicurezza nucleare)将成为唯一的授权枢纽,同时为特别自治大区与自治省保留了形式上的保障。

核电授权法 · 关键数字

立法程序结束后,接下来是技术与经济环节。政府必须在 12 个月内出台实施法令,其中两个问题被认为最关键:一是许可的「通行证」——实施细则需要明确核安全监管机构能否、以及在多大范围内加速承认外国主管机关已经作出的技术认证,否则长达数年的审批会让模块化建造失去意义;二是合同架构,市场期待的是能够降低融资风险的工具。报道强调,法案本身只是授权,具体厂址、时间表与投资方案要等实施法令落地后才会明朗。

政治层面,总理梅洛尼称这是「一个勇敢而合乎常理的选择,也是又一项兑现的承诺」,并表示政府接下来将就审批、安全、废料管理以及与地方的关系制定实施规范;执政联盟表示支持。反对党绿色左翼联盟(AVS)与五星运动则提出批评,称这是「经济上的疯狂」,要求部长说明废料将放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