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律资讯网站 Diritto.it 9 月 24 日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第二民事庭 9 月 22 日公布第 25692/2026 号判决,回答了一个装修时常见的问题:按房子尺寸专门设计、定做的门窗,签约后消费者还能不能以「撤销权」(diritto di recesso)为由反悔、要回定金。最高法院的结论是:这类定制商品,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撤销权可以被排除。

示意图:装修中的房间与新装的窗户(图库照片,摄影 Ksenia Chernaya / Pexels 授权,资料图,与本案无关)
示意图:装修中的房间与新装的窗户(图库照片,摄影 Ksenia Chernaya / Pexels 授权,资料图,与本案无关)

案情是:一位女士为自家公寓订购门窗的设计、生产与安装,报价 135188 欧元,她先付了 25862.32 欧元定金,之后又主张合同并未成立,要求退款;作为备选请求,她还要求以对方违约或双方合意为由解除合同,并援引了消费者撤销权。一审法院认定合同已经成立,性质属于承揽合同(appalto),并适用《民法典》第 1671 条关于发包方单方解约的规定;案件随后经过上诉,最终到了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首先区分「买卖」和「承揽」:同一份合同里既有供货又有施工时,要看哪部分占主导。本案并非从现成产品里挑选购买,而是需要针对这套房子出具专门设计、按客户具体要求定做,设计与生产的分量明显超过单纯供货,因此维持承揽合同的定性。至于合同是否成立,法院综合了几项证据:已付的定金、与合同对应的发票、为享受优惠增值税(IVA agevolata)而出具的声明,以及一份提到由客户丈夫签署的合同的供货订单,据此认定双方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判决还论及「表见代理」(rappresentanza apparente),即被代理方自身的行为让第三方有理由相信代理权存在时,第三方的信赖可以受到保护。

定制门窗案 · 关键数字

关于撤销权,最高法院指出,这批门窗是依客户的具体指示专门设计、制造的,属于定制或明显个性化的商品,而消费者法规对这类商品本就排除撤销权;这一原则在意大利法和欧盟法中早已存在,法院也援引了欧盟法院的判例。而且,排除撤销权取决于商品「定制」这一性质本身,不一定以商品已经生产完毕为前提。不过客户并没有全输:最高法院支持了她的第五项上诉理由,认为上诉法院遗漏审理了她以违约或合意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的备选请求,构成「遗漏裁判」,因此就这一点撤销原判,发回莱切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Lecce)另组合议庭重审,由后者决定她能否据此拿回已付款项。

需要注意:这是最高法院针对个案作出的判决,对本案当事人有约束力,对其他法院审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并非普遍适用的新法律,结果仍取决于每份合同的具体情况。在意大利装修、订购定制门窗或其他按需定做的物品时,签字、付定金、开票和申请优惠税率的文件都可能被法院当作合同已成立的证据,签约前宜看清条款。具体问题请以法律官方文本为准,并咨询律师、消费者协会或 C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