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资讯网站 PMI.it 9 月 7 日报道,地方税改革带来的一项变化已经在生效,另一项则要等到明年,两者时间差对纳税人很不利。依据是 2026 年第 147 号立法法令(D.Lgs. 147/2026),该法令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生效。已经生效的是申报期限:垃圾税 TARI 的申报期由该法令第 28 条改为「自开始占有或持有房屋、场地之日起 90 天内」,变更情况的也是自变动之日起 90 天内;此前依据 2013 年第 147 号法律第 1 条第 684、685 款,期限分别是次年的 12 月 31 日和 6 月 30 日。报道举的例子是:秋天开张的一家店,按旧规矩可以拖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再申报,现在必须在 2026 年 11 月底之前办完。

示意画面:店铺柜台上的税务文件(与本报道所涉具体商户无关)
示意画面:店铺柜台上的税务文件(与本报道所涉具体商户无关)

尚未生效的是罚则下调。按该法令第 12 条第 9 款的生效条款,新的、较轻的处罚标准只适用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违规;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生的违规,即使市政府几年后才查到,仍按旧标准处罚。判断依据是违规发生的日期,不是检查的日期。具体来说,不实申报(infedele dichiarazione)的处罚从「最低 50% 起的浮动区间」改为固定的 40%;漏报(omessa dichiarazione)的最低本来就是税款的 100%,变的是上限——市政府今后不能再把罚款一路加码到税款的两倍。相同的处罚安排也适用于住宿税和上岛费(该法令第 12 条第 7、8 款)。对 2026 年内已经出问题的情况,报道说另一条路是看所在市政府自己有没有出台优惠清缴(definizione agevolata)方案。

有一项对纳税人有利的变化是即时生效的:主动补正(ravvedimento operoso)不再因为「已经被查」而关门。该法令第 12 条第 3 款把 1997 年第 472 号立法法令第 13 条第 1-ter 款的规则扩展到大区和地方机构(此前只适用于税务局管辖的税种),2027 年 1 月 1 日起则对应 2024 年第 173 号立法法令的税务处罚统一文本第 14 条第 2 款。也就是说,收到市政府的提醒信(lettera di compliance),或者知道自己已经被检查过,仍然可以主动补正,唯一的死线是征收通知书或核定通知书正式送达。这一条不在推迟到 2027 年的清单里,从 8 月 12 日起就能用。补正漏报的成本是税款的十分之一,即 10%,但有一个硬门槛:申报迟到超过 90 天就不能再享受减轻(2024 年第 173 号立法法令第 14 条第 1 款 h 项和第 6 款)。另外要注意,IMU 和 TARI 不适用分次补正——统一文本第 15 条第 2 款只把分次缴纳留给税务局管辖的税种,所以补正必须一次性把税款、法定利息和减轻后的罚款一并缴清。

地方税申报 · 关键数字

IMU 申报本身也改了形式。2019 年第 160 号法律第 1 条新增的第 768-bis 款(由该法令第 26 条引入,同时废止第 769、770 两款)规定,IMU 申报只能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期限是取得房产或发生影响税额的变动之次年 6 月 30 日;申报一经提交,在数据不变的年份继续有效。在新表格的部长令出台之前,继续使用 2022 年 7 月 29 日和 2023 年 5 月 4 日两份经济财政部法令批准的表格。需要提醒的是:不少市政府此前还允许到窗口交纸质表,这条路按新规已经关闭。

给读者的实用提示:秋天开店、换店面、把房子租出去或者收回自住的读者,最该盯的就是那 90 天的 TARI 申报期,因为在 2026 年内发生的漏报仍按旧的重罚标准处理,等到明年并不会自动变轻。拿不准起算日的,可以按租约或交接日核对,并向所在市政府的税务处(ufficio tributi)确认本地的申报表格与提交渠道。以上条款以《官方公报》刊登的法令原文和各市政府公告为准,涉及金额的具体测算建议交给会计师(commercialista)或 CAF 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