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24 小时太阳报》(Il Sole 24 Ore)9 月 7 日的法规版报道,围绕照护残障家属的带薪假期,最近几个月接连出现几项新的解释与规定。报道给出的背景数字是:意大利目前约有 1.230 万人承担家属照护者(caregiver)的角色。所谓 legge 104,指的是 1992 年第 104 号法律第 33 条第 3 款给照护者的每月 3 天带薪假,这 3 天也可以拆成小时使用。

示意画面:单位的休假申请窗口(与本报道所涉具体单位无关)
示意画面:单位的休假申请窗口(与本报道所涉具体单位无关)

第一项变化关系到「两个人一起照顾同一位家属」。按照公共部门劳资谈判机构 ARAN 2026 年 7 月 16 日第 37654 号意见,两名不同的照护者现在可以在同一天按小时使用 legge 104 假期,前提是各自使用的时段不重叠。要特别注意的是上限并没有翻倍:照护同一位家属的假期合计仍然是每月 3 天,变的只是时间安排更灵活,便于两个人轮班照应。ARAN 此前的第 35270 号适用指引则允许在用满第一个整小时之后,按不足一小时的零头拆分使用。这些意见延续了公职部(Funzione Pubblica)2025 年 12 月第 84769 号意见的思路:该意见确认「共同照护」是允许的,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或声明,但对同一位被照护人合计 3 天的上限不变;意见同时说明,这一规则对公营和私营部门的员工都适用,而在公职领域按小时拆分的上限是每位被照护人每月 18 小时。

第二项变化来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第 106 号法律。该法第 2 条为几类重病人群新增了每年 10 小时带薪假,用于就诊和检查:处于活动期或早期随访阶段的肿瘤患者,以及患有致残性或慢性疾病(含罕见病)、伤残等级达到或超过 74% 的人;每次使用不得少于 1 小时。这一项自 2026 年 1 月起即可使用,公共部门 2025—2027 三年期的集体合同把它写进了合同文本——中央职能(Funzioni Centrali)部分的合同已于 2026 年 8 月 6 日签署,其他部门的合同正在收尾。合同还规定,重病员工本人和未成年重病子女的父母都可以用这 10 小时,并加强了对照护者不受歧视的保护、在调整工时和远程办公上给照护者优先通道。同一部第 106 号法律还在 1992 年第 104 号法律中加入了第 2-bis 条,明文禁止对承担家属照护的员工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歧视。

照护假新规 · 关键数字

第三项与夜班有关。报道援引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2026 年 6 月 16 日第 20229 号裁定,认为身为照护者的劳动者有权拒绝夜班,因为上夜班会妨碍其为残障家属提供居家照护。需要说明审级与效力:这是最高法院对具体个案作出的裁定,直接约束的是该案当事人;它确立的解释对下级法院有很强的参照意义,但不等于自动适用于所有单位的普遍规则,遇到争议仍要个案主张。

最后是「谁算照护者」。报道指出,法律上的定义写在 2017 年第 205 号法律第 1 条第 255 款:照护者是指照顾配偶、民事结合伴侣或事实同居伴侣,以及二亲等以内的亲属或姻亲的人;在 1992 年第 104 号法律第 33 条第 3 款指明的情形下,也可以是三亲等以内的亲属。被照护的一方须因疾病、身体缺损或残疾(包括慢性或退行性疾病)而不能自理,并被认定为需要长期全面持续照护(1992 年第 104 号法律第 3 条第 3 款),或者领取护理津贴(1980 年第 18 号法律)。给读者的提示:上述规则中,ARAN 与公职部的意见主要针对公共部门雇员,私营部门员工的具体使用方式还要看本行业的全国集体合同;条文与适用范围以《官方公报》刊登的法律原文和本单位合同为准,办理前建议找工会、Patronato 或单位人事部门核对自己的具体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