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资讯网站 Diritto.it 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税务庭以2026年9月2日公布的第24935/2026号中间裁定(ordinanza interlocutoria),把一个和不少企业主直接相关的问题摆上了台面:横向抵缴(compensazione orizzontale)的年度上限后来被提高了,那么当年在低上限之下作出的超限抵缴,其罚款还算不算数?税务庭承认本庭判例存在冲突,已将案卷报请最高法院首席院长,由其考虑是否把该上诉分配给联合庭(Sezioni Unite)审理。

罗马卡富尔广场的最高法院大楼(图:jeffwarder / CC BY-SA 3.0,资料图)
罗马卡富尔广场的最高法院大楼(图:jeffwarder / CC BY-SA 3.0,资料图)

案子的来历是这样的:争议起于2014纳税年度的一次税务稽查。税务局认定某公司横向抵缴的增值税抵免额为1848473欧元,而当时第388/2000号法律第34条规定的年度上限是70万欧元,于是追缴超出部分1148473欧元并同时科处罚款。坎帕尼亚大区税务上诉法院(CTR Campania)认定这些抵免并非「不存在的抵免」,而是确实享有、只是用超了年度上限,因而排除了税款的追缴,但维持了罚款。公司在附带上诉中援引第472/1997号法令第3条和从轻原则(favor rei)主张罚款也应重新衡量:2014年上限是70万欧元,而其后的立法把抵缴上限一路提高到200万欧元,这一上限自2022年1月1日起成为长期规定;按公司的说法,当年超限的那笔抵缴,放到今天完全在允许的门槛之内。

分歧正出在这一点上。报道梳理出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超出限额等同于漏缴,但在尚未终审的案件中应适用从轻原则,可罚行为应按新的、更高的上限重新界定;第二种走得更远,把提高门槛定性为一种「部分的除罪化」(abolitio criminis parziale),理由是新规定直接扩大了合法行为的范围;第三种则相反,认为提高上限并不抹去此前的违法行为,因为被处罚的行为始终是「超过行为发生时有效的限额」,这只是法律在时间上的更替,新门槛不能溯及既往。支持严格立场的一方还援引了联合庭关于「首套房」税收优惠的第13145/2022号判决,但税务庭对这两种情形是否真能类比表示怀疑:在抵缴的问题上,限额在数量上的提高有可能在实际效果上消除了此前可罚行为的可罚性,从而触及违法行为的构成前提本身。

抵缴上限与本案 · 关键数字

必须说清楚效力范围:最高法院这次并没有作出最终结论。第24935/2026号裁定只是把案卷报请首席院长,由其评估是否将上诉分配给联合庭,尚未实际完成分配;将来若真由联合庭裁决,才可能对「提高抵缴上限是否能依第472/1997号法令第3条影响以往年度的罚款」形成统一规则。在此之前,这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不能当作已经确立的规则来用。

对读者的实际意义与提醒:这条动向直接关系到持增值税号(P.IVA)、有过增值税抵免抵缴的企业与个体户。报道指出,对仍在进行中的、涉及旧抵缴限额超限的税务诉讼,这场分歧的走向可能影响抗辩策略和对罚款的争议方式。但本文只是对一份中间裁定的转述,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条文与本案适用性以最高法院裁定原文及相关法令文本为准;手上有类似争议或收到罚款通知的读者,请及时找会计师(commercialista)或税务律师核对时限与抗辩途径,涉及缴款与分期的具体问题也可向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官方渠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