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专业媒体 Diritto.it 报道,欧洲联盟法院(Corte di giustizia dell'Unione europea,CGUE)第二庭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在 C-60/25 号案中作出判决:欧盟委员会关于 Euribor 被操纵的处罚决定,不能单凭其本身就让一份房贷合同里的 Euribor 计息条款归于无效。这件事与很多在意华人有关——买房、开店、办厂借的浮动利率贷款,绝大多数就是「Euribor+固定点差」这一套算法。

示意图:桌面上摊开的贷款合同文件(图:RDNE Stock project / Pexels 免费商用许可,图库资料图,与文中案件无关)
示意图:桌面上摊开的贷款合同文件(图:RDNE Stock project / Pexels 免费商用许可,图库资料图,与文中案件无关)

案子的由来是一份 200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头半年按 3,60% 计息,此后利率为六个月期 Euribor 加 1,50% 的固定点差。借款人要求重新核算利息并确认自己的反索债权,理由之一是计息条款不确定、不可靠。奥里斯塔诺法院(Tribunale di Oristano)一审驳回,认为利率挂钩的是事先确定、不由银行自由裁量的标准。借款人上诉时援引欧盟委员会在 AT.39914 号案(欧元利率衍生品案)中于 2013 年和 2016 年作出的两份决定,主张 Euribor 被操纵已获认定。卡利亚里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Cagliari)发现意大利司法实践存在分歧,遂向欧盟法院提请先决裁决。

欧盟法院的论证分两层。第一层:依《欧盟运行条约》第 101 条第 2 款,被禁止的卡特尔协议无效是绝对的、任何人都可以主张,且及于过去与将来的效果——这一点判决并未削弱。第二层是关键:这种欧盟法上的无效,只针对卡特尔协议本身那些违反第 101 条第 1 款的条款,不会自动传导到其他只是使用了受影响经济数据的合同;对其余合同关系的后果,须由本国法官依据本国法认定。本案中银行并未参与该卡特尔,贷款合同只是把 Euribor 当作外部参数来计算浮动利率,合同本身也不是为执行卡特尔而订立,因此法院排除了「委员会决定=条款当然无效」的推论。判决同时明确:这不等于说所有 Euribor 条款都有效、都不受审查。

另一个要点是欧盟法院对第 1/2003 号条例第 16 条的界定。该条禁止各国法官作出与欧盟委员会决定相抵触的裁判,但法院说明,本国法官只须尊重委员会实际认定的内容,即违法行为在实质、主体、时间与地域四个方面的性质和范围,不能把它扩张成一个覆盖未经审查的市场、主体和经济后果的普遍推定。委员会认定的是欧元利率衍生品市场上一项持续违法行为,各参与方的具体时间段落在 2005 年 9 月 29 日至 2008 年 5 月 30 日之间,且该违法行为被定性为「以目的为限制竞争」——认定时无须量化其效果。正因如此,这些决定本身并不能证明每一期房贷利息所依据的 Euribor 官方报价被改变了多少。

这份判决是欧盟法院就欧盟法解释作出的先决裁决:它约束提请裁决的卡利亚里上诉法院,也是各成员国法院解释欧盟法时的依据,但它不直接判定个案的胜负,也没有触及若干仍然开放的问题——合同透明度、《银行法》(TUB)第 117 条、消费者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意大利民法典第 1346 条与第 1418 条上的无效,以及 2019 年起 Euribor 计算方法变更带来的影响,都不在本次解释范围内。对借款人而言,现实的变化是举证门槛提高了:不能只说「Euribor 被操纵过」,还要说明是哪家银行、在哪个时间段、针对哪一个报价、对自己合同产生了什么效果。判决另提到,借款人可依《银行法》第 119 条第 4 款在该条规定的范围内向银行索取合同与账目文件。以上均以判决与法条官方文本为准;手上有浮动利率房贷、想核对银行算法或考虑维权的读者,建议先找律师或消费者协会(associazione dei consumatori)逐条评估自己的合同,不要凭一条新闻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