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企业与法规资讯网站 PMI.it 报道,最近传出的「以后没有 PEC 认证邮箱就办不了驾照和车辆手续」的说法,已被交通部(MIT)在 2026 年 8 月 22 日发布的一份说明中否认。说明转述了部长萨尔维尼的立场,称该提议「不会被写入新版道路交通法」,并把它归入交通部与一百多家行业协会、技术人员、专业人士、工会和企业磋商过程中收到的众多设想之一。按这份说明,驾照的发放与更新、车辆的上牌登记与年检这四项手续,确定不以持有数字送达地址(domicilio digitale)为条件。

示意图:办公桌上的文件夹与笔记本电脑(图:Kaboompics / Pexels 图库照片,与本文所述机构无关)
示意图:办公桌上的文件夹与笔记本电脑(图:Kaboompics / Pexels 图库照片,与本文所述机构无关)

报道同时提醒读者,这次否认「有政治效力,没有法律效力」。改革的基础文本并未全文公开,最终版本要等公开咨询结束后由交通部起草,因此是否真的取消这项义务,只有看最终文本才能确认。另外,交通部的说明点名了四项手续,而收到工作材料的从业者的转述则提到至少七项;对车辆过户和车辆证件更新这两类手续,交通部没有表态。报道认为,这种不对称并不等于这些手续仍保留该义务,只说明这次否认在措辞上没有覆盖它们。

有一点需要区分清楚:对企业和公司高管来说,PEC 义务与道路交通法无关,本来就已经存在。2008 年第 185 号法令第 16 条第 6 款(经 2009 年第 2 号法律转换)要求公司形式的企业在企业登记簿登记认证送达地址;2012 年第 179 号法令第 5 条第 1 款(经 2012 年第 221 号法律转换)把 PEC 义务扩展到个体企业。针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规定一年之内改过两次:2024 年第 207 号法律第 1 条第 860 款把义务扩展到公司形式企业的管理人员,2025 年第 159 号法令第 13 条第 3 款又把范围收窄到唯一董事、执行董事,或在没有上述职务时的董事会主席,并把已登记企业的申报期限定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同时规定管理人员的数字送达地址不得与企业的相同。因此对已有公司名下车辆的企业主而言,这次落空的设想本来也不会新增负担,真正会受影响的是没有认证邮箱的自然人——他们目前可以在 INAD 平台上自愿申报以 PEC 为数字送达地址。

新版道路交通法 · 关键时点

这件事在钱上并非无关紧要。按《道路交通法》第 201 条第 4 款,罚单的查证与送达费用由应缴罚款的人承担,而挂号信送达的成本高于电子送达,这笔费用会叠加在罚款金额上。各机关按自己适用的收费标准确定这一项,纸质送达、市政送达员送达与 PEC 送达之间差别明显。已经申报了认证送达地址的人,会通过该渠道收到公共机关的文书,包括交通罚单在内。

时间表方面:基础文本的公开咨询于 2026 年 9 月 13 日结束,参与方可提交意见和至多五项针对性修改建议;文本已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在交通部由部长主持的会议上作了介绍,工作材料在 8 月发给了一百多家协会、机构和从业组织,其中包括交通事故受害者协会。授权立法的依据是 2024 年第 177 号法律第 35 条,自 2024 年 12 月 14 日生效,最初期限 12 个月后延长至 18 个月;进一步延长期限的法案已于 2026 年 3 月 3 日经众议院通过、参议院修改后退回众议院审议,目前尚未成为法律,因此外界说的「2026 年 10 月大限」取决于一项尚未完成的立法。报道判断,新法典的生效不会早于 2027 年,新法典将分为八编,技术性内容留给实施条例,在这些条例公布之前不少规则无法适用。在此之前,任何窗口都不能以「没有认证送达地址」为由拒绝办理车辆或驾照业务。

本站提示:以上依据的是交通部说明与改革草案阶段的公开信息,最终以官方公报刊登的法律文本为准。对自己的驾照更新、车辆过户或企业 PEC 义务有具体疑问的读者,请咨询驾校事务所(agenzia pratiche auto)、会计师(commercialista),或通过 CAF、Patronato 与交通部门的官方渠道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