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资讯网站 PMI.it 9 月 1 日报道,八月的税务暂停期已经结束,寄信的机器重新开动:意大利税务局(Agenzia delle Entrate)恢复寄送 avvisi bonari(税额核对通知)、违规提示与合规信件,征收局(Agenzia delle entrate-Riscossione)也重新开始送达整月停发的催缴单(cartelle)。要提醒的是,恢复送达和恢复计算期限不是同一天:送达从 9 月 1 日起,而 avvisi bonari 的缴款期限要到 9 月 5 日才重新起算,两者依据的是不同法条,节后最容易算错的就是这里。适用对象是所有手上有未了结税务事项的纳税人,包括持有增值税号(P.IVA)的个体户与公司。

先说 9 月 1 日恢复的部分。按 2024 年第 1 号立法令(decreto Adempimenti)第 10 条第 1 款,税务局每年 8 月 1 日至 31 日、12 月 1 日至 31 日两个窗口内暂停发送若干类通知,具体包括:申报表自动核查结果(1973 年第 600 号总统令第 36-bis 条、1972 年第 633 号总统令第 54-bis 条)、形式核查结果(第 36-ter 条)、分离计税的所得税清算通知(2004 年第 311 号法律第 1 条第 412 款),以及合规提示信(2014 年第 190 号法律第 1 条第 634 至 636 款)。需要说明的是,暂停期内紧急且不可延后的文书照发不误:税务局 2024 年 5 月 2 日第 9/E 号通函列举的典型情形包括时效临近、涉及刑事后果,以及送达对象已进入破产类程序。所以八月收到信件的人不必怀疑是税务局搞错了。
社保这条线同步复工。INPS 曾以 2026 年 7 月 15 日第 2371 号讯息,把更正通知、通过优惠预申报进行的缴费合规核查、履行催告、稽查笔录、文件稽核追缴文书以及 2010 年第 78 号法令第 30 条规定的缴费追缴通知,一并暂停到 8 月 31 日,9 月 1 日起恢复送达。三类事项在八月照常处理:公职人员缴费管理相关文书、债权临近时效的情形,以及为避免机构债权受损而必须发出的送达。

催缴单的情况稍有不同,值得单独说清。第 10 条只管税务局的通知,并不涵盖催缴单;征收局八月停发,依据的是该机构 2026 年 7 月 17 日对外说明的内部安排,且紧急文书除外——换句话说这是机构自定的作息,不是法律强制的停摆。从 9 月 1 日起,征收局恢复完整的强制追缴,包括新文书送达与保全程序。这里有一条常被误解的地方:八月从来没有任何法律暂停查封(pignoramento)、行政扣车(fermo amministrativo)或抵押登记,2020 年和 2021 年那两个夏天的暂停来自早已失效的疫情期特别立法。已经启动的第三人处扣押(1973 年第 602 号总统令第 72-bis 条)在八月照样发生效力,工资、退休金的代扣与第三人的留存义务并未中断——停的只是新文书的送达,不是已送达文书的执行。
接下来是节后最要紧的算日子。诉讼期限的司法暑期中止 8 月 31 日结束,提起申诉的 60 天从 9 月 1 日恢复计算;而 avvisi bonari 的缴款期限依 2016 年第 193 号法令第 7-quater 条第 17 款,暂停区间是 8 月 1 日至 9 月 4 日(含当日),因此从 9 月 5 日才重新走动,比诉讼期限晚四天。向纳税人索取文件资料的期限适用同一窗口。违规提示通知目前的缴款期限为 60 天,这是 2024 年第 108 号立法令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起生成的通知调高后的天数。计算方式分两种:8 月 1 日之前已经开始走的期限,按剩余天数从 9 月 5 日续算;因紧急原因在 8 月送达的文书,则整段期限统一从 9 月 5 日起算,而不是从收到当天算起(依据同一份第 9/E 号通函)。举例来说,7 月 18 日收到的一份 60 天期限的 avviso bonario,7 月 19 日到 31 日先走掉 13 天,暂停后从 9 月 5 日续算剩下的 47 天,到期日落在 10 月 21 日。已经在还的分期计划,首期之后的各期仍按原定日历执行,八月到期的也照原样。
九月还有两个减免分期的日子要盯住。「四期减免」(Rottamazione-quater)中适用 2023 年第 61 号法令(洪灾法令)的纳税人,第 12 期原本 8 月 31 日到期,但法律给的 5 天宽限加上顺延,9 月 7 日之前付清仍算按时。「五期减免」(Rottamazione-quinquies,2025 年第 199 号法律第 1 条第 82 款)的第二期到期日是 9 月 30 日,自 8 月 1 日起按年利率 3% 计算分期利息;同一部法律第 1 条第 95 款规定,只有累计两期未付或少付(不必连续),或最后一期未付,才会失去减免资格——第一期 7 月 31 日没交上的人还有回旋余地。
提醒:以上期限、法条与利率均以《官方公报》公布的正式文本和税务局、INPS 的官方通知为准,本文只作说明,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或税务意见。收到 avviso bonario 或催缴单后拿不准怎么算日子、要不要申诉,建议尽快找会计师(commercialista)、税务咨询机构(CAF)或 Patronato 核对,涉及金额较大或已进入执行程序的,还应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