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法律专业网站 Diritto.it 8 月 26 日报道,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民事联合庭以 2026 年 7 月 26 日第 24045 号判决,解决了一个长期存在的解释分歧:父母在国外入外籍、因此丧失意大利籍时,其未成年子女的意大利入籍身份是否也一并丧失。联合庭给出的答案是——要看孩子是不是「一出生就有两个国籍」。

资料图:罗马的最高法院大楼(Corte di Cassazione)外景,本文所述判决由该院联合庭作出(图:Nika Benedictova / Pexels 许可,图库照片,非判决当日拍摄)
资料图:罗马的最高法院大楼(Corte di Cassazione)外景,本文所述判决由该院联合庭作出(图:Nika Benedictova / Pexels 许可,图库照片,非判决当日拍摄)

案子来自一个从意大利移民委内瑞拉的家庭。当事人 1946 年出生,按血统(iure sanguinis)取得意大利籍,同时按出生地(iure soli)取得委内瑞拉籍;1954 年他还是未成年人时,母亲取得委内瑞拉国籍并因此丧失意大利籍。罗马的一审法院和上诉法院都认为,按 1912 年第 555 号法律第 12 条,母亲的丧失效果延伸到了儿子身上,意大利籍的世代传承就此中断。争议随后被提交联合庭,要害是:该适用第 12 条,还是适用为「出生即双国籍者」专门设置的第 7 条。

联合庭认定应适用第 7 条。该条自成一套规则:在国外出生、父母一方为意大利人、出生时即同时取得所在国国籍的人,从出生起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双国籍者,父母日后在该国入籍并不影响其本人的意大利籍;丧失只有两种途径——国际条约中的特别规定,或者本人在成年(或取得完全行为能力)之后作出的明示放弃。第 12 条则针对另一种情形:孩子出生时只有意大利籍,之后因共同生活的父母作出的选择才取得外国籍,只有这种情况下父母丧失国籍才会产生「带走」子女的效果。联合庭强调,不能用第 12 条去剥夺一个从出生起就同时是两国公民的人的意大利籍,否则等于不当扩大丧失国籍的情形——而入籍身份被该院定性为一项永久的、不因时效而消灭的主观权利。

联合庭判决 · 关键数字

判决还重申了母系与父系的完全平等:宪法法院第 87/1975 号与第 30/1983 号判决的效力,不仅涉及母亲一方国籍的传承,也涉及父母丧失身份对子女产生的后果,意大利籍母亲在国外所生的子女,应与意大利籍父亲的子女同等对待。此外,联合庭明确,2025 年写入 1992 年第 91 号法律的第 3-bis 条所设限制,不适用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含当日)之前提出的司法请求,这类案件仍按旧规则处理。最终,最高法院采纳了上诉的第一项理由,撤销原判,案件发回罗马上诉法院按联合庭确立的原则重审。

效力范围要看清楚:这是最高法院联合庭的判决,属最高审级,直接效力及于本案当事人(案件已发回重审),但联合庭的功能本就是统一法律解释,其确立的原则对同类案件具有指导意义,并非新设立的法律条文。判决适用的对象也很具体——在国外出生、出生时即同时具备意大利籍与外国籍的人及其后代,而不是所有申请入籍的人。

给华人读者的提示:本案涉及的是血统入籍(iure sanguinis)的传承链条,与在意华人常走的按居留年限申请入籍(naturalizzazione)是两套不同规则,不能互相套用。若家中确有涉及国籍取得、保留或放弃的具体情形(例如子女在第三国出生、家长办理他国国籍等),以《官方公报》上的法律文本和主管机关的答复为准,办理前先向所在地的市政府户籍处(anagrafe)、领事馆,或专办移民与国籍事务的律师、Patronato 咨询,不要仅凭一则判决报道自行推断自己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