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意大利中小企业媒体 PMI.it 报道,意大利汽车税(bollo auto,正式名称 tassa automobilistica)的改革已经落地:2026 年 8 月 7 日第 147 号立法令刊登于 8 月 11 日《官方公报》第 185 期普通增刊第 30 号,自 8 月 12 日起生效。本站另在意大利官方法律数据库 Normattiva 上核对了法条原文,该法令的正式名称是《关于大区与地方税收及大区财政联邦制的规定》。需要先说清的一点是:税率、税额计算标准这次没有动,变的是「税交给哪个大区」「什么情况下还得交」「什么时候交」这三件事。

第一项变化涉及征收大区的认定(第 14 条)。自然人按车主居住地确定;法人如果日常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与注册地不同,则按前者认定,税款收入也归该大区;注册地在国外、在意大利设有多处分支机构的,按主要办理日常经营事务的那处分支认定。车主向所属商会(Camera di Commercio)申报的地址,按 2000 年第 445 号总统令第 47 条视同公文替代声明。已在商会注册的主体,须在该条生效之日起 90 天的强制期限内,把新的地址更新到 REA 经济行政信息登记簿;逾期未更新的,一律按「主要日常经营地」认定。有 P.IVA、公司名下有车的读者,这条要特别留意。
第二项变化是车辆被行政扣押期间仍须缴税(第 19 条)。征收机构依 1973 年第 602 号总统令第 86 条对车辆下达 fermo amministrativo(行政扣押,车辆不得上路)后,汽车税在整个不能行驶的期间照常计征,没有任何豁免;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依据新的征收统一文本(2025 年第 33 号立法令第 187 条)作出的扣押同样适用。据 PMI.it 分析,这条堵住的是过去被一些人解读为可以免缴的模糊地带。此外,车辆转让给专业车商后暂停计税的前提是:转让须在 60 天内在 PRA 公共汽车登记簿完成登记,超过 60 天的,登记完成前的各个税期照缴;每一笔因此中断纳税义务的 PRA 登记,须向征收机关缴纳 1.55 欧元的固定费,大区与特伦托、博尔扎诺自治省可以选择不收(第 17 条)。

第三项变化留到后面两年。长期无司机租赁(noleggio a lungo termine senza conducente)方面,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签订的合同、以及在此之前签订但在 2026 年 12 月 31 日之后展期或续期、或自该日起才开始履行的合同,按在 PRA 登记备案的合同确定由使用人缴税(第 16 条)——使用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负责缴纳这一点 2020 年起就有了,这次变的主要是税款归属哪个大区。缴款日历则自 2028 年 1 月 1 日起改(第 15 条):从那天起新上牌的车辆,纳税义务对应自上牌当月起算的 12 个月,首次缴款期限为上牌次月的最后一天,之后每年的期限固定在上牌当月的最后一天;大区可以用本地法律,为特定类型车辆规定每四个月缴一次。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上牌的车辆则维持原有的大区缴款期限,除非本大区另有立法。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第 13 条):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各大区新出台的汽车税免税规定,不适用于超豪华车附加税(addizionale erariale,俗称 superbollo,针对功率超过 185 千瓦的车辆)——superbollo 只认国家法律规定的免税情形,大区给出的减免不会自动顺延到这笔附加税上。
适用人群与提醒:上述规则适用于所有在意大利拥有登记车辆的自然人与企业,持居留的外国居民同样适用。眼下最紧迫的是公司的商会地址更新(90 天强制期限,从 8 月 12 日起算)和卖车给车商后的 60 天过户登记,这两项逾期都会直接产生税款损失。汽车税由各大区征收管理,具体税额、缴纳渠道与本大区的特别规定以官方文本和本大区税务部门公告为准;办理拿不准的,请咨询会计师(commercialista)、大区税务窗口或 ACI 等车辆事务代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