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Il Messaggero 6月30日报道,罗马上诉法院第四刑事庭以6月25日存档的裁定,正式终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针对一名香港居民提起的引渡程序。法院宣告"无须处理"(non luogo a provvedere),理由是:尽管当事人此前曾在意大利被临时逮捕,中方却始终未按意大利法律和《意中双边引渡条约》的规定提交引渡文件。总检察长本人也请求法院作出同样的裁定。

案件始于2023年9月13日:这名香港居民在罗马菲乌米奇诺机场被捕,执行的是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应广州市公安局请求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指控涉及2006年至2018年间的商业欺诈。当事人当即表示不同意被移交中国当局。
2023年10月,罗马上诉法院就已撤销羁押、释放当事人,理由是条约规定期限内引渡文件未送达。此后近三年,中方未补交任何材料,法院据此彻底关闭程序。辩护方在程序中还主张,当事人卷入的案件存在严重侦查违规和基本权利侵犯,并提出其面临受迫害风险、可能得不到符合国际标准的审判。上述主张为辩方陈述,本案引渡程序的终结依据是文件缺失这一程序性事实。
该案对关注跨境法律风险的读者有参考意义:意大利处理引渡请求须经上诉法院司法审查,红色通缉令本身不等于引渡义务,请求国须在条约期限内提交完整法律文件,否则羁押将被撤销、程序可被终结。遇到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也可向所在地领区的法律援助渠道咨询。